砚山县林业局党支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规定
为切实加强局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贯彻和落实好县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带领全局职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文山州林业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规定》和党的有关制度规定,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作如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推动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理论、作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政治素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努力成为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成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带头者;成为驾驭新时期、新阶段工作重点和全局,推动砚山林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党支部的同志要自觉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具备适应和胜任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为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做好本职工作;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勇挑重担,甘于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热爱集体,珍惜荣誉,自觉维护林业局形象。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党支部同志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真对待,自觉地重视学习、坚持学习、善于学习。
(一)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学习现代林业科技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要把加强学习作为党支部的一项硬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党支部书记不仅要带头自学,还要抓好班子的学习,要亲自确定学习主题,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讨论,带头作中心发言。党支部委员要制定自身学习计划,认真做读书笔记,每年要撰写提交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学习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遇有重要学习内容及时增加学习,全年学习不少于 12 天。
支部理论学习要根据县委的要求,结合林业局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要预先确定学习内容、提出研讨题目、明确中心发言人,准备好发言提纲。集中学习要严格实行考勤登记制度,因事不能参加,必须提前请假并进行补课。支部学习情况要向全系统通报,以指导和带动全系统的学习。
(三)理论学习要以当前林业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和正在着手做的事情为中心,边学习边思考,触及思想、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把理论学习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把理论转化为世界观,把认识转化为党性,把知识转化为能力。要紧密联系林业新形势、新要求,特别要联系砚山林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职工思想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分析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对策和措施,用科学理论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促进党员干部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林业发展建设上来,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的有利武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支部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尤为重要。
(一)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群众团体组织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党支部书记为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党支部委员也要按工作分工负起责任,坚持管人、管事、管思想相统一,坚持业务工作和思想工作一起抓,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要注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符合其自身特点、健康向上的活动,丰富思想政治工作内涵,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效果。
(二)坚持谈心制度。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本着开诚布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的原则,把谈心作为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征求意见、消除隔阂、形成共识的重要形式。通过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启发、提高认识、加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与分管股、站、室主要负责同志谈心 2 次,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
(三)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的了解,定期研究和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脉搏,有重点地开展交流和沟通,主动听取意见,有的放失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要对中层干部的工作情况、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分析,该鼓励的要及时表扬鼓励,需帮助的及时批评帮助。
(四)认真研究把握新时期、新形势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不断探索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政治上关心与生活上关心相结合,既要注重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更要重视思想引导、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信心。要开展丰富多采的思想教育活动,通过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教育、激励、鼓舞干部职工,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支部实施领导和决策的根本准则,必须自觉坚持和贯彻落实好这一制度,努力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
(一)坚持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的畅通,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服从上级党组织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二)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林业局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凡属涉及林业局改革发展等方针政策性大事,涉及全局性问题,人事安排、党支部的建设等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意见,但在党支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不得有任何与决议相违背的言行,对拒不执行党支部决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在贯彻执行决议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情况变化,要及时向支委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支部委员分工要明确,职责要清楚,对分管工作敢抓敢管,敢于负责,既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党支部书记、局长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应当成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党支部委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台,不断增强班子的团结,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支部书记、局长要广开言路,广纳群言,认真听取和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营造宽松、和谐,心情舒畅的工作氛围。在集体讨论问题时,既要让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又要果断拍板,迅速决策,提高议事效率。
研究关系林业局改革发展大政方针、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在班子决策之前,要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征求各方意见,切实保证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更加有效。
( 四)认真落实几项工作制度。一是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党支部委员参加县委有关重要会议,对县委领导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等,要及时向党支部同志通报。二是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找准自身和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在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党性、党风、作风方面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后要把班子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外群众通报。三是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支部每位委员都要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认真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党员的监督。按时交纳党费,有事不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必须向党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统计,年底总结时予以通报。四是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局里发生重大问题和重要突发性事件等情况,要及时向局党支部委员报告,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的重要敏感问题,须请示局领导或有关部门同意后,妥善处理。
五、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
群众观点是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必须始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多为干部职工谋利益、办实事。要定期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干部职工会、座谈会,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支持和鼓励群众反映真实情况;在对局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前,要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支持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局的决策和管理,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深入股、站、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的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关心干部职工的疾苦,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考虑照顾各股、站、室的利益。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林业的方针、政策同我局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要强化改革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充分认识现阶段林业总体形势,不失时机地抓住改革和发展的机遇,深入研究解决制约我县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制定破解难题的措施和政策。要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建立行之有效的督办检查抓工作落实的责任制,对局研究决定的事项和部署的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善始善终、逐级抓好落实。要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充分掌握分管股、站、室和工作的情况,深入实际、深入问题、深刻思考、把握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实效性。加强组织协调,主动热心地对股、站、室工作给予指导,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困难和问题。
要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将主要精力放在想大事、抓大事、办大事上。要根据当前林业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的要求,下大力气深入研究我县林业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困难和问题。支部书记、局长、副局长要密切配合,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六、坚持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一)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贯彻砚山县纪委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府败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贯彻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五不准”等廉政规定和砚山县林业局作出的“九不准”和“十项服务承诺”等廉政要求,无论在工作中,人际交往中,日常生活中,都自觉地用党纪政纪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抵制各种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诱惑,确保洁身自好,带头廉洁自律,带动廉政建设的落实。
(二)带头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负起砚山县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全局责任。局党支部委员和行政领导班子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支部委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继续实行县局与乡(镇)林业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摆上工作议事日程,每年都要专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作出部署。
(三)带头接受监督。在遵守党风廉政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上,凡是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党支部同志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党支部委员做到的,党支部书记首先要做到,党支部委员同志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关心、支持纪检组办的工作,支持他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效果。 |